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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税收滞纳金?分哪几种情况?

时间:2025-08-25浏览: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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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财税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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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,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金额,目的是保证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。


根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相关规定,加收税收滞纳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

  • 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: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,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
  • 未按期预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: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,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,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,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。

  • 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:因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,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追征税款、滞纳金;有特殊情况的,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5 年。

  • 偷、抗、骗税应加收滞纳金:对于偷税、抗税、骗税的行为,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,不受追征期的限制。

  • 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:当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但申请未获批准时,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,将开始加收滞纳金。


此外,还有一些不加收滞纳金的情况,如延期缴纳预缴税款、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、应扣未扣税款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殊情况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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