虎丘区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通常需要以下材料:
通用材料
1.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:需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,明确表明注销原因及请求注销的意愿。
2.投资人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:详细说明清算过程、清算结果及债务清偿情况等。
3.清税证明材料: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,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。
4.营业执照正副本: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,需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特殊情况材料
1.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: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。
2.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须经批准的: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。
3.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:提交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、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证明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(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)以及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4.委托代理人办理的:需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苏州注册公司,苏州代办营业执照,苏州工商注册,苏州代理公司注册,苏州代理记账公司